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19浏览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和《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文件规定,为确保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顺利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正公平地选拔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及15个工作组,切实加强对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考试工作接受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检查、监督和评价。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长:杨光军

 副组长:李 石爱中 宣永华 荆晓玲 胡洪涛

李明月 杨玉梅

员:张 崔建国 高书岐 康树盛 胡云斗

朱建宏 祁英华 郭建镇 耿宏银 李汉斌

赵金奎 罗殿宏 封丽静

 考试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核考试工作方案;负责处理考试过程出现的异常现象;负责对考生的成绩评定进行审核;对考试工作全权负责,对其它与考试有关的工作进行决策。

 (二)主考

  考:石

副主考:宣永华 荆晓玲 李明月

宣永华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和安保工作;

荆晓玲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李明月负责考务工作。

 (三)考试工作组职责

  1.接待组 责任人:张 强

1)负责准备、调配应急车辆和考试期间值班车辆调度;

2)负责省考试院巡视人员的接待等。

 2.宣传组 责任人:杨玉梅

 1)做好考试整体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校园氛围;

2)负责22627日大门口电子屏显示“热烈欢迎广大考生参加我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3)负责考试舆情监控及协调处理。

3.后勤保障组 责任人: 郭建镇

 1)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创造整洁的校园环境;

 2)做好考试期间的电力应急保障;

3)负责和疾控中心医疗人员对接,提供考试防疫物资;

 4)各类用具的消毒,提供并校验非接触式温度计。

4.命题组 责任人:由于纪律要求,名单予以保密

 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00分,其中:语文75分、数学75分、英语50分)、退役士兵素质测试(面试)(总分100分)、综合评价素质测试(面试)(总分100分)试卷命题及印制。

 5.考务组 责任人:朱建宏

 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安排考场,选调监考人员、工作人员;

 3)配合主考对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通知考试的信号种类发布时间并按时发布信号;

 5)检查考场考前布置工作,收发各类人员工作标识牌;

 6)准备考试所需物品,制定考试工作手册;

 7)统计缺考及违纪作弊情况。协助主考、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6.考生联络组 责任人:胡云斗

1)负责统计考生信息;

2)负责将考生须知、防疫要求等传达给每一位考生;

3)指导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考试诚信承诺书等;

 4)遇到突发情况联系考生。

 7.收费组 责任人:康树盛

1)负责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退役士兵素质测试(面试)报名考试费70/人,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面试)报名考试费80/人;

2)负责单招考试相关费用支取报销等。

8.阅卷统分组 责任人:罗殿宏 潘涌

1)负责224日~2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负责阅卷教师的选用、培训,做好考试的阅卷工作;

 3)负责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语文75分、数学75分、英语50分)的统计;

 4)负责退役士兵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的统计;

 5)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100分,其中: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60分、考生综合表现成绩40分)和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两项成绩的加和、统计等工作;

 6)对答题卡及成绩单进行整理、装袋、密封;

 7)在成绩公布、上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成绩信息。

 9.保密组 责任人:耿宏银

 1)负责试题接收及发放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2)做好试题、评分记录等保密工作;

 3)严格执行保密室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10.成绩复核组 责任人:罗殿宏 潘涌

 1)根据考生申诉按主考安排对考生成绩按流程进行复议;

 2)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申诉进行复核并做出书面裁定;

 3)在成绩复核中检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异常记录;

 4)对考生申诉进行书面答复。

 11.医疗卫生组 责任人:赵金奎

 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点工作人员的医疗急救等工作。

  12.治安保卫组 责任人:李汉斌

 1)负责考场治安保卫工作,维持考点秩序。负责考点开门关门、考场开门关门;

 2)负责考试区域的警卫,不准无考试工作人员标志或无准考证者进入考点。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者进行处理(考生家长不允许进校园);

 3)负责在大门口安排6名左右治安保卫人员,在考点入口处设好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区线内,及时对考点进行清场。在2号楼A区入口处安排4名治安保卫人员,配合后勤处及市疾控中心做好考生入场时的健康码及体温检查;

 4)负责考生车辆的停放与管理,学院南大门进出车辆调度,校园安全,考区周围环境;

 5)负责考场区域的消防工作。

13.技术支持组 责任人:祁英华

负责考试期间网络畅通及通讯设备技术支持。

14. 校园学生管理组 责任人:高书歧

1)负责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避免本校学生与考生接触。

2)组织2号教学楼学生,25日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

15. 纪检监察组 责任人:崔建国

 1)检查考点的考试情况,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2)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3)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止、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规定的行为(考试举报电话:0543-5089993)

4)接待来访的举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查究,并按规定处理。

二、考务的疫情防控措施

  (一)考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1.成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组长: 宣永华

副组长:郭建镇 李汉斌

成员: 各防疫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工作专班职责:负责审核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处理考试过程出现的异常现象;对考试及疫情防控工作全权负责并进行决策。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责任到人,并督促监督方案和预案的实施,以及异常考生的处理。

 责任人:郭建镇

  2.进出通道及各区域设置

1)进入考点入口处(南大门口)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2条考生专用体温检测通道,每个体温检测通道处安排2名考点防疫工作人员对所有考生查验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

2)在考场入口处(2#教学楼AB区)分别设立2条考生通道和1条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备用通道,每个通道处安排2名考点防疫工作人员对所有考生查验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收缴健康承诺书、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殊考生由专用通道引导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在备用通道入口附近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或留观室,供首次体温检测异常者短时间休息调整使用。

 4)在备用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处及路线设置明确标识,在距隔离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

 责任人:李汉斌

 3.物资保障及考场环境清洁消毒

 1)准备校对好的非接触式温度计、水银体温计;准备专门的垃圾收集装置,用于集中收集弃置的口罩。

 2224日开始对考场进行连续三天消毒。226上午1130前对2号教学楼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的公共部分如地面、电梯、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和考场内桌椅、设备等高频接触物体,消毒后进行通风,实行封闭管理。并进行开窗通风不少于30分钟。如无特殊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3)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进行连续两天两次消毒。

 4)指导防疫工作人员体温检测。

 责任人:郭建镇

  4.设置临时留观点和隔离(备用)考场

 1)设置临时留观点,临时留观点应设在备用通道附近;

 2)每个考区配备2个隔离(备用)考场,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要保证持续通风换气。隔离(备用)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责任人:朱建宏

  5.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排查

1)监考人员、考点工作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一起纳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做好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监测。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务工作: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2)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应在距离考试开始14天前完成选聘,选聘的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考前14天起至考试期间,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及时向所在学院和组织部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考前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考务工作开始前,各院各部门要检查考务工作人员健康通行码情况,没有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一律不得上岗。请各院各部门负责对确定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及体温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人:各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6.考前培训指导与演练

 1)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务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

 2)考前组织考务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责任人:朱建宏 郭建镇 李汉斌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管理

1.加强考点入场管控

入场安全检查要规范、高效、有序,防止人员聚集。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在考点的每个体温检测通道处至少安排2名考点防疫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对所有进入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码工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通过入场通道进入考点前,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测量。监考人员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进入考点。考点安排专人负责秩序维护,要求每位人员排队等候时保持安全距离(一米以上)。所有人员在考点期间,应尽量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核对身份时,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监考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2.考生入场查验要求

 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进入考场:

 1)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持非绿码的考生,此部分考生须转移至隔离考场,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身体不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责任人:朱建宏 李汉斌

 (三)考场应急处置

 1.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在考点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应启动应急处置,由在场的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临时留观点,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工作人员及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2.考点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3)如果确认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3.入场查验健康码发现黄码、红码且无健康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0543-3320003)报告,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4.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责任人:郭建镇 疾控中心医务人员

 (四)试卷运输保管环节防疫工作

 试卷分发场所应安排在监控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环境或通风良好的室内。试卷发放人员、领取人员进入试卷分发场所前,须严格检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试卷运送车辆应提前进行全面消毒。各级试卷保密室存放试题时,在无人进入时不得开窗,如有多人进入领取、清点、分发试题或值班时,要打开窗户保持良好通风。

 责任人:朱建宏 耿宏银

 (五)开展防控宣传培训

 加强考务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培训。高度重视考务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将疫情防控培训作为考前培训的重要内容,联合卫生疾控部门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防疫知识和防疫工作流程。

  责任人:郭建镇

 三、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

 20222279:00-11:30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笔试),8:30-12:00退役士兵和综合评价素质测试(面试)。

 (二)考场设置

 1.笔试考场设在2号教学楼B区,面试考场设在2号教学楼A区。

 2.笔试考场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编排,每个教室容纳2个考场。面试考场每个考场按不超过60名编排。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开安排面试考场。

 3.配备主考1人(院领导担任)、副主考3人(院领导担任)、每个考务组配备保密员2人,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2人,面试候考室每个考场配备3人。

 4.面试需设有面试考场、面试候考室。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笔试)200分(语文75分、数学75分、英语50分),时间150分钟;退役士兵素质测试(面试)100分,综合评价素质测试(面试)100分,时间均为每名考生5分钟。

 (二)日程安排

1.19日,招生就业处将考生信息整理并报送教务处。

2.20日,教务处安排好考场后,交招生就业处;命题组联系命题工作。

3.21-22日,招生就业处上传学生考场安排表、报名信息表到我院招生网并进行测试,确保考生23-25日能够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命题组开始命题。

4.25日,考务组完成考务用品的准备工作;命题组开始印制试卷;考务组分组召开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考务会。

5.26日,保密组接收试卷;完成所有考前准备工作。

6.27日上午,B区笔试,A区面试。早上7点,考务组到保密组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考务组将试卷交回保密组。阅卷统分组开始阅卷、分数统计。

五、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点环境布置

1.考试期间,在2号教学楼四周5米以外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并设置警戒标识,实行封闭管理。

时限:27日上午7:00前,李汉斌负责。

2.大门口广告牌显示“热烈欢迎广大考生参加我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时限:27日上午7:00前,杨玉梅负责。

3.放置考生须知提醒牌。学院南门大门口放置印制的考生须知提醒牌。

时限:27日上午7:00前,朱建宏负责。

4. 印制考试手册和各类用表、证、卡,考试用草稿纸,条幅,配备统一的考务用品。在2号教学楼AB区门口悬挂考点条幅,在2号教学楼东侧警戒线处张贴《考场规则》、《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安排表》、《考场分布平面示意图》。

时限:26日下午17点,朱建宏负责。

 5.确保考试期间考点的安全、安静、整洁及电力保障,并制定电力、安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时限: 27日全天,郭建镇、李汉斌负责。

 6.2号教学楼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箱的开启,举报电话的接听,及时处理来访来电。

  时限: 27日全天,崔建国负责。

 7.设置保密室(实训广场525室),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时限:26日~28日,耿宏银负责。

 8.考点设路标指示等服务设施。

 时限:26日~27日,朱建宏负责。

 9.考场消杀及防疫用品准备。

 时限:26日~27日,郭建镇负责。

 (二)考场布置

 1.考场安全、整洁、卫生,通风和采光条件好。

  时限:26, 朱建宏负责。

 2.整理考场、张贴桌贴、门贴,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时限:26,朱建宏负责。

 (三)考务工作会议

2个考务组分别召开考务工作会议,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时限:25日下午4:10,朱建宏负责。

   (四)校园秩序

 考试期间,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保障校园正常秩序。

  时限: 27日全天,高书岐负责。

 (五)网络保障

保障网站畅通,确保考生正常访问学院网站,查看考试信息、查询录取情况。

时限:220-45日,祁英华负责。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考试期间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按相关规定处理。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见《应急预案》。填写好《偶发事件记录表》。全部考试结束后,主考院校对偶发事件情况进行汇总,连同《偶发事件记录表》一并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考试实施程序

  ()考试的管理与监督 责任人:朱建宏

 滨州职业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具体组织与管理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实施。考试期间,认真填写《考风考纪及安全保密情况统计表》。

 (二)考生联络咨询 责任人:胡云斗

 向考生传达各类通知信息,指导考生按时合规参加不同类别考试。

 (三)考务安排 责任人:朱建宏

  1.监考教师根据考务组安排提前到达考务办公室。召开考前会;发放考务用品、考生签名表;监考教师签到。

 2.27日上午9:0011:30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笔试):8:30 笔试考生入场;8:50 拆封试题;9:00 开始考试;9:30禁止入场;11:10 提醒考生;11:30 考试结束。

 3.27日上午8:3012:00退役士兵素质测试(面试)和综合评价素质测试(面试);8:00 面试考生入场;8:30 面试开始,禁止考生入场。

 4.27日下午,开始组织阅卷。当日完成各项成绩录入。

 (四)公布考生成绩,接受复核 责任人:罗殿宏 潘涌

 27日下午,阅卷统分组将成绩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根据省招考院要求公布考生成绩,并同时公布申诉电话(0543-508919713563068761)。5天内,接受异议查询,负责解释和处理考生本人提出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按照程序,做好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的处理。

 

  

                                   2022221

 

 

上一篇: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热线接听时间的公告

下一篇:滨州职业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声明

联系我们

院办电话:0543-5086002 5089255

学院传真:0543-3278107

招生咨询:0543-5082257 5082157 5082326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919号    邮编:256603


版权所有:滨州职业学院